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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采购和销售“散装食用油”杭州食用油安监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381
核心提示:  近日,杭州拟定新规,在“中国杭州”网的网上听证板块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近日,杭州拟定新规,在“中国杭州”网的网上听证板块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禁止食用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品经营者和餐饮单位销售或采购“散装食用油”;在餐饮服务环节,要求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弃油脂处置制度及记录台账,禁止委托身份不明的人员回收废弃油脂。

  《实施意见》提出,杭州会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重点领域抽检,像是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社会福利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都是监管的重点,大型连锁超市、农批(农贸)市场、跨境电商等都是抽检工作的重点。

  《实施意见》还提出,杭州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落实有奖举报和知情人爆料制度,动员社会力量监督无证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散装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实施意见》网上听证截止日期为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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