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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查处“竹筒酒”非法标签标示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347
核心提示:近日,汉中市食药监局在对汉台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稽查专项行动督查暗访时发现,河东店镇花果山一农家乐经营的竹筒装“席家纯粮酒”标签标示有“舒经活血、清热去闷、健身养颜、延年益寿”等治疗功效,且未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等信息。该市食药稽查支队对此案进行了摸排溯源,在汉台区付家巷某土特产店经销商处一举查获该问题产品7瓶(9斤)。
   近日,汉中市食药监局在对汉台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稽查专项行动督查暗访时发现,河东店镇花果山一农家乐经营的竹筒装“席家纯粮酒”标签标示有“舒经活血、清热去闷、健身养颜、延年益寿”等治疗功效,且未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等信息。该市食药稽查支队对此案进行了摸排溯源,在汉台区付家巷某土特产店经销商处一举查获该问题产品7瓶(9斤)。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有明确规定,“标签应当标注: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汉中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务必选择标签标识符合规定的产品,如遇问题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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