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农村群众日常消费的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超过保质期、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同时,将农村集市、庙会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共检查各类农村食品经营主体1104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5份,清查不合格食品97个品规,开展快检车农村赶大集7次,快速检测筛查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139批次,未发现农残超标现象。
另外,联合多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制度,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等餐饮消费聚集区的监管。督导检查各类集体用餐单位72家,飞行检查学校食堂2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