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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食药监局经开分局依法取缔一家无证生产加工豆制品小作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653
核心提示:12月5日,娄底市食药监局经开分局依法对大埠桥涟水村徐某无证生产加工豆制品(豆腐)小作坊予以取缔,这也是该分局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后依法取缔的首家无证生产单位。
      12月5日,娄底市食药监局经开分局依法对大埠桥涟水村徐某无证生产加工豆制品(豆腐)小作坊予以取缔,这也是该分局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后依法取缔的首家无证生产单位。
 
  据悉,近日,娄底市食药监局经开分局据群众举报,称位于经开区大埠桥涟水村有一家无证生产加工豆制品(豆腐)小作坊。接报后,该分局大埠桥食药监所立即前往该地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徐某三个月前与其丈夫邵阳市武冈来娄在涟水村租用一层民房从事豆腐生产销售,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且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较差,不具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条件。此前访所执法人员曾多次对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劝其改造设施及生产加工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相关照证,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但徐某对执法人员的劝说置若罔闻,态度蛮横,不予配合,明确表示不办证,也不接受相应处罚。
 
  为彰显法律的严肃性,确保辖区食品安全,经开区食药监分局组织执法力量,于2017年12月5日,依法对大埠桥涟水村徐某无证生产加工豆制品(豆腐)小作坊予以取缔,并依法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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